From 80439605fe7daaa4d9ce49720981d880acc9b8c4 Mon Sep 17 00:00:00 2001 From: vuchan Date: Thu, 28 Mar 2019 11:44:01 +0800 Subject: [PATCH] fix: breathable space between line and line MIME-Version: 1.0 Content-Type: text/plain; charset=UTF-8 Content-Transfer-Encoding: 8bit 1. Markdown 中没有间距,看起来有点密集恐惧,加上空格增强网页可读性 2. 《写给大家看的设计书》 间距之美 --- zh_CN.md | 6 ++++++ 1 file changed, 6 insertions(+) diff --git a/zh_CN.md b/zh_CN.md index c42b4a5..1d2bd68 100644 --- a/zh_CN.md +++ b/zh_CN.md @@ -7,23 +7,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简称 **《劳动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 **《劳动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规定: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 **《劳动法》第四章第四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 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 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劳动法》第四章第四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 **《劳动法》第四章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劳动法》第十二章第九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 **《劳动法》第十二章第九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略